共工新闻社8月5日电(记者 蔚楠 通讯员 齐晶萌)为深入贯彻执行“两高两部”《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》,2025年8月1日,通辽市政法系统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联席会在通辽市检察院召开,进一步加强公检法司工作衔接、沟通协调,共同推动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高质效办理。

会上,解读了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、通辽市人民检察院、通辽市公安局、通辽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的《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会议纪要》。市检察院、市法院、市公安局分别通报近三年来办理的危险驾驶案件情况,市司法局通报危险驾驶案件鉴定工作开展情况。四机关从各自职能角度,结合具体办案实践,指出证据收集和固定还不够规范、法律适用还不够统一、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还不够紧密、信息共享不及时、沟通协调不顺畅等问题,分析侦查取证难点与审判实践需求,并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改进建议。

科左中旗检察院、科尔沁区法院、开鲁县公安局以及内蒙古公正司法鉴定所作为代表,通过分享典型案例、梳理争议焦点、提炼实践经验,为全市办理危险驾驶刑事案件提供了参考借鉴。

在座谈交流环节,与会人员从当前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中的重点、难点、突出问题等进行探讨,并结合实际案例,就危险驾驶罪的证据收集要点与规范,进一步明确了证据的合法性、真实性与关联性要求,统一对罪与非罪、诉与不诉等方面的认识。

与会单位达成一致共识和意见:一是要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。对照最新检验方法规范醉驾案件中交警部门、司法鉴定部门采血、送检、检验鉴定等流程,确保血液检测符合法定标准,司法鉴定客观、真实、公正,从源头上过滤瑕疵证据,确保指控的案件事实经得起法庭检验。二是要不断提升办案质效。健全完善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快侦快办快审模式,各单位明确工作范围、压缩办案期限并严格办案程序,形成打击合力。三是要注重工作衔接。进一步加强公检法司各单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沟通与协作,建立健全长效沟通协调机制,及时破解办案中的共性难题,动态优化协作流程。

通辽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侯方主持会议,市中级人民法院、市检察院、市公安局、市司法局分管领导,市交警支队支队长、四家鉴定机构以及科左中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、一线办案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。各旗县市区政法各单位分管领导、部门负责人以及业务骨干在分会场参加。

作者:蔚楠 齐晶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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