爲提升财會監督檢查質效,浙江監管局結合監督實踐,探索形成财會監督檢查“四強四化”工作法,突出黨建引領,強化質量管控,嚴格依法行政,注重成果運用,紮實履職盡責。 

 

強黨建引領,

實現黨建業務融合常态化 

爲加強組織保障,局黨組第一時間批複成立臨時黨支部,充分發揮臨時黨支部在監督檢查中的戰鬥堡壘作用。局領導以上率下,深入基層一線指揮。臨時黨支部根據局黨組統一部署和要求,緊扣“一條主線”、做好“兩個表率”、聚焦“三個着力”,推動黨建業務深度融合。

一是緊扣“講政治”這一主線,彙聚支部“凝聚力”。始終将講政治的要求貫穿監督檢查全過程,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财會監督的重要論述精神,不折不扣貫徹落實财政部黨組相關指示要求。堅持黨建業務同謀劃、同部署、同推進、同落實,用實幹實績踐行“兩個維護”。牢固樹立以政領财、以财輔政的理念,建立“黨建、業務”雙領學機制,強化政治理論素養和專業知識學習。

二是做好“兩個表率”,發揮黨員幹部“引導力”。沖鋒在前作表率,着力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,勇挑重擔、主動作爲、甘于奉獻,始終想在前、幹在前、擔責在前、吃苦在前。爲民服務作表率,牢記初心使命,積極踐行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,始終站在人民立場上思考問題、發現問題、反映問題、解決問題。

三是聚焦“三個着力”,提升支部“戰鬥力”。着力增強集體意識。樹立大局觀和集體榮譽感,強化團隊合作精神,分工不分家,補位不缺位。着力完善工作機制。建立日報與周報機制,強化過程控制,及時掌握動态。開展階段性研讨,集思廣益,修正監督檢查重點、方向。堅持嚴管與厚愛相結合,落實黨内激勵關懷幫扶制度。着力嚴明紀律作風。通過紀檢組組長上黨課、集中研學、觀看警示教育片、開展主題黨日活動等多種形式,加強黨風廉政教育。持之以恒反“四風”,将務實高效、便民服務的理念貫穿到工作始終,做到所需資料精準精減,問詢談話準備充分。嚴格隊伍管理,外出工作做到吃、住、行統一,嚴格落實因私外出報告制度。 

 

 

 
 
強專業素養,

實現質量管控全程化 

浙江監管局着力加強學習培訓,注重全方位、全過程管控,保障監督檢查質量。

一是查前“培訓分析”強基礎。圍繞檢查要求、實施方案、工作紀律等開展集中培訓,統一思想,明确要求。通過集中研讨、自主研學、案例剖析等方式,強化法律法規、準則制度、典型案例等學習,夯實履職專業基礎。全面收集曆年處罰和監督檢查情況等信息,深入開展查前案頭分析,确保現場檢查快速精準。

二是查中“三集中”保質量。“集中審核”找問題,以前期案頭分析爲基礎,“背對背”交叉複核,确保重大風險點疑點覆蓋全而準;“集中分析”做研判,以重大風險點疑點爲切口,突出對重點項目檢查,強化對重點項目檢查程序記錄和正面研判,确保過程“可見、可溯、可控”;“集中審理”明定性,集中對發現的重大問題進行研讨,集體研究形成統一意見,确保出具底稿質量,守好“質量第一關”。

三是查後“内外求證”重成效。堅持實事求是,注重多維度、全方位審視問題。對于争議較大的重要問題,局内充分讨論、集體商定,局外主動請教專家、聽取意見,确保所查問題事實清晰、證據确鑿、定性準确、依據充分。 

 

 

 
 
強依法行政,

實現履職盡責規範化 

浙江監管局注重強化法治思維,堅持依法、規範檢查,有效防範行政執法風險。

一是重程序,從過程上預防執法風險。查前,注重嚴格遵守行政執法程序要求,做到事前通知、亮證執法等。查中,注重按執法要求,做到調閱資料、問詢談話手續齊備,鎖定證據及時規範等。查後,做到底稿出具收回認定、檢查意見反饋回複認定規範、及時等。

二是重邊界,從思想上防範越權執法。緊扣主責主業,堅持文明執法,嚴格執法邊界,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爲。對待被檢查對象,有禮有節、強化溝通,有效減少監督檢查阻力,提高被檢查對象配合度。

三是重應急,從機制上應對執法風險。建立應急處置機制,注重對監督檢查風險的預警、預判,及時分析評估解決執法風險,提高風險應對的主動性。 

 

 

 
 

強總結提升,

實現成果運用綜合化 

浙江監管局做到“三個注重”,落實财政部黨組提出的會“挑刺”、更會“撥刺”的要求,堅持查調結合,強化成果綜合運用,更好服務财政管理,充分發揮監督檢查的乘數效應。

一是注重成果提煉。針對檢查發現的典型、重點問題,形成專題材料上報,以期更好服務于完善财政管理及體制機制建設,推動問題“由點及面”“自上而下”實現系統性規範。

二是注重總結反思。一方面,虛心聽取被檢查對象的意見建議,更好完善今後監督管理。另一方面,研究分析典型案例,系統梳理違規主體、手法、路徑、危害等,爲日常監管積累經驗、提供指導;梳理歸納典型問題,爲某一行業或某一領域針對性加強監管提供參考的方向和重點。

三是注重查宣結合。注重全過程宣講政策、制度,釋放全面從嚴加強财會監督的信号。在面對面、互動式宣講中,更好了解被檢查對象對形勢的認識和政策的理解,有利于更精準地宣講,有力提升被監督對象自我規範意識、嚴守法紀意識以及自覺接受監督意識。   

 


(來源:财政部浙江監管局)